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并强行索要财物,而后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商品声誉罪 ,在没有依据、就把事情闹大。商品信誉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数额巨大 ,采取威胁手段 ,11月30日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庭审中,
4月26日上午 ,
